名师阵容:
杨洪 1982 年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后留校任教。1985 年赴美在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攻读博士学位并任助教。 1990 年获纽约州立大学理论化学博士学位。 1990 年至 2000 年任美国北卡莱罗纳州立大学化学教授,同时担任该校中国项目负责人。 2000 年至今任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中国中心主任、英华培训学院院长、美中人民友好协会明尼苏达分会董事等职。杨洪博士是中国政法大学和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 LLM 合作项目的总协调人,他也为多家跨国企业,尤其是明尼苏达州的公司成功提供了大量咨询服务,受到了业内外人士的广泛赞扬。杨博士还成功的策划、组织了多起高层次代表团访华并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
张法连 英语语言学硕士、美国法学硕士、美国法学博士,山东聊城人。1990年本科毕业于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随留校任教。1993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任教并于1995年在该校获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学位。1995年调入中共中央机关工作,主要从事外事翻译,美国内政、外交及中美关系的调研工作和负责中央领导和省市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2000年应邀来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做有关课题研究工作。2003 年入美国印地安纳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在印第安纳州司法部工作。
余梦涛 美国 法学硕士、美国法学博士,北京世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梦涛博士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法学院和美国本杰明.N.卡多佐法学院。自2000年以来,先后在北京嘉润律师事务、北京权亚律师事务所和美国印第安那州上诉法院从事律师工作。主要执业范围包括:国有企业改制方案设计,管理层收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回购、项目融资等;外商投资领域的法律调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及/或代表处之设立,及为其在华经营活动、劳资关系等提供法律服务。她还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经营、投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企业日常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查及修订。业务领域涉及国内贸易,国际货物买卖,电信,建筑工程,房地产,投资,高科技,医药,物流服务等;在风险投资方面,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向投资方出具法律意见,起草、制订投资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房地产领域的项目合法性调查,以及与楼宇的销售、租赁、抵押等相关法律服务。余博士也代理过不少民事诉讼,经济诉讼,商事/劳动仲裁等法律业务。
Jeffrey W. Grove Grove 教授1969 年毕业于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随后担任美国联邦第三巡回法院法官助理。1971年加入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并先后出任学术副院长(1981-1986),代理院长(1986-1988)等职。现任该法学院副院长、终身教授、硕士(LL.M.)和博士(S.J.D.)项目负责人。Grove 教授主持全美法学院中国暑期项目长达15年。其间,他到中国访问过十多次,与许多中国法学教授、法官和律师建立了良好的学术和个人关系。Grove 教授还担任北美比较有影响的非政府组织——美中友好交流促进会高级顾问,全美法学院国际与比较法研究中心董事、美国法律研究院资深会员、中国人民大学荣誉教授等职。
Tim Hesslem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博士、美国 Frank & Peter 律师事务所律师。
Gazzy Secrest 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印第安纳州司法部副总检察长。
David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东亚系毕业。
史大庆 美国化学工程硕士、美国工商管理硕士,美国法学博士,上海人。在英国,日本和美国的公司中有着超过十五年的管理经验。曾经担任高科技产品的科研开发主管和公司副总裁。从 1994 年开始,担任美国及亚洲区市场开发副总裁,兼任中国公司的总经理,带领团队建立生产型独资企业。从 2000 年起参与公司投资、重组、收购及兼并的工作,特别是负责亚太地区的投资、重组、收购及兼并工作。与美国和亚洲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台湾,香港的工业界,学术界,银行业,和政府建立起广泛关系。史大庆先生先后任职于美国的政府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致力中国和美国公司的投资策划、知识产权权利的综合长期的保护,交易,审计;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知识产权仲裁和诉讼;国际技术贸易,技术出口管制,直接投资和公司并购中的知识产权审计,保护和交易等。